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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揚子晚報訊(記者 陳鬱 通訊員 江工科)花了5元錢保價的價值千元的襪子在快遞時不翼而飛了,但是面對損失,快遞公司卻不願意賠償,這可讓劉先生很是著急。
  遠在無錫市的劉先生早在二個月前就通過某物流公司快遞了一包價值1945元的襪子,除交了快遞費外,為了貨物的安全,他特別繳納了5元的保險保價費。然而不幸的事情發生了,他保價的襪子在快遞過程中不翼而飛。而根據貨品快遞的保價條款,快遞公司弄丟了快件,理應按保價賠償,這不應該有什麼爭議,但事與願違,丟件事情發生後,劉先生在無錫總共打了有幾十次電話,屢次要求該物流公司進行賠償。雖然物流公司負責人承認快件丟了,並願意賠償,但就是拖著不辦。
  劉先生告訴揚子晚報記者,他們在電話里對他說,錢已經匯到了無錫物流公司某代辦處,但事實的情況是對方在拖延撒謊。因為劉先生跑了多次,就是找不到這個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迫於無奈,劉先生於今年四月下旬向南京12315消費者熱線投訴。江寧科學園消協接到劉先生的投訴後,認定劉先生的投訴內容屬實,只是在保價賠償問題上有爭議。該物流公司在接受工商部門調查時認為,劉先生當時的保險保價費只交了5元錢,而對等的保值只能賠付1500元,不是1945元。
  而劉先生對此認為,當時拿快件的快遞員說只要交5元錢保費就夠了,其是按照快遞員的要求交的,消費者怎麼可能不肯多交1元錢保費而去承擔不可預知的更大損失呢?最終在消協工作人員的調解下,當事人雙方求同存異,商家賠償了劉先生的損失。
  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快遞業快速發展的今天,消費者在快遞物品尤其是快遞高價值的物品時應選擇交保價費,這樣可以避免因小失大,勞民傷財。要註意保管好相關證據,以利於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保價的快件丟失了卻不願意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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