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郭宏鵬 通訊員羅建安 明知女子身患多種疾病,仍逼其加入傳銷組織,導致其病情惡化而死於傳銷窩點內。近日,江西省新建縣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王冬梅等6人有期徒刑10年至7年不等的刑期。
  2013年9月18日,雷光全為發展傳銷組織下線,以來南昌找工作為由,將謝某騙至江西旅游商貿學院旁的一棟民房出租屋內。該出租屋是以王冬梅為“家長”的傳銷窩點,隨後王冬梅將謝某的手機扣押,並安排其他傳銷人員採取陪聊天、陪睡覺、“上課洗腦”等方式對謝某進行看管。在明知謝某生病的情況下,揚言“不交錢加入傳銷組織就不能離開”,非法限制謝某的人身自由。由於沒有得到及時的醫治,謝某病情惡化並於2013年10月1日死於該出租屋內。經法醫鑒定,謝某系在多種嚴重疾病的基礎上,因腦乾出血而死亡。  (原標題:非法拘禁 六名傳銷人員關押重病女子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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