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4-19來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 (記者 何小敏) 身為漁政和海監執法人員,放任盜採海砂,致國家損失1267萬元。大隊違規套取執法經費,給職工發補貼12.18萬元。
  近日,廣東漁政總隊南沙大隊副大隊長兼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南沙大隊副大隊長譚某被南沙區法院一審以濫用職權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該大隊大隊長何某另案處理。
  2012年3月至7月間,譚某在任上述職務,負有對所轄區域的海洋監察、查處海域非法開采海砂行為的職責,其受該大隊大隊長何某(另案處理)的指使,對在廣州市南沙區鳧洲水域枕箱水道雞抱沙淺灘的非法採砂行為不予查處,導致該水域被盜採海砂34萬多立方米,造成國家資源破壞價值達1267萬餘元。
  南沙區法院認為,譚某構成濫用職權罪,考慮到其受上級領導指使,且現沒有證據證實其收受他人好處,故依法酌情從輕處罰。譚某同時犯私分國有資產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
    (原標題:廣東漁政總隊南沙大隊副隊長栽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f01afagq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